各位教职工: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享受政府购房补贴和工作经费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函〔2024〕 16 号)和《云南省引进高层次人才享受政府购房补贴和工作经费资助评审认定暂行办法(2014年修订)》(云人社发〔2014〕113号)要求,现将我校有关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应符合且达到《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申报范围和评审认定条件。2023年度的申报对象具体范围详见附件4。
二、申报材料
1.申报人员认真填写《云南省引进高层次人才享受政府购房补贴和工作经费资助评审认定申报表》(附件1)、《2023年云南省引进高层次人才享受购房补贴和工作经费资助评审申报人员基本情况表》(附件3),并按《云南省引进高层次人才享受政府购房补贴和工作经费资助申报材料清单》(附件2)要求报送身份证明材料和成果材料。
2.报送要求:
(1)《申报表》电子版,纸质版一式4份(A3纸质排版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其中一份由所在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
(2)《基本情况表》电子版,纸质版1份(所在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
(3)申报人身份证明材料、成果证明材料电子版,纸质版1份由所在二级单位审核把关,并在复印件上签署审核材料人员姓名、审核意见(经审核与原件一致)及日期,加盖本单位公章。
3.如申报人员存在从省内其他用人单位调入学校的,还须原单位提供本人是否享受过单位住房扶持优惠政策情况的说明材料一份。
三、报送时间
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请按要求填写表格并提交相应材料,同时提交材料原件进行审核。纸质版和电子版请于2024年4月12日(周五)12:00前报人事处301室,逾期视为放弃。
请符合条件的教职工于4月12日之前到学院办公室填写相关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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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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